慈湖高新区率先完成特困人员护理保险目标考核任务

发布日期:2020-10-14 08:57  来源: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近日,高新区社会事务部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签订《慈湖高新区城乡居民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护理保险合同》,至此,高新区全市率先完成特困供养护理保险目标考核任务。同时,特困供养对象在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得到了保障,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

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由政府出资,标准为140/人/年21名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特困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将其生活护理费用(限护理人员工资)纳入保险公司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根据特困供养人员所住医院等级,将住院医疗护理标准分为两类一是乡镇医院80元/天,二是县级医院120/天。

该项工作的开展是高新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提高特困供养人群抵御意外和大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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