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15:34  来源: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20〕26号)文件规定,慈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内容

《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若干政策》

二、申报对象及材料

(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网上申报)

申报对象:

1、本市党政机关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人、本市高校学生及外地高校马鞍山籍学生。
   3专利的授权地址、共有专利权的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地址为本市,不包含外地转入我市的专利。

网络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企业申报须提供纳税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以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内

网上申报

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站(网址链接:http://mas.ahzwfw.gov.cn/)进行注册后,进入“特色创新”栏目,营商环境板块,知识产权专区,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园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

(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满7年(网上申报)

申报对象: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地址为我市)满7本地专利权人(申请日在201212月31日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网络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企业申报须提供纳税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以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内

网上申报

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站(网址链接:http://mas.ahzwfw.gov.cn/)进行注册后,进入“特色创新”栏目,营商环境板块,知识产权专区,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园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

(三)国(境)外发明(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1、本市党政机关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人、本市高校学生及外地高校马鞍山籍学生。
    3、专利的授权地址、共有专利权的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地址为本市,不包含外地转入我市的专利。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盖章)或个人身份证;
    3、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4、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5、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四)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当年代理本市申请超8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50件(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本市代理机构(企业注册地址为我市且在我市纳税)。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代理专利申请及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奖励(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2020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第三方标准认证的我市企业。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盖章);
     2、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的文件复印件或标准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3、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六)本市专利权人国内维权、涉外维权补助(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2020年开展国内维权、涉外维权的本市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地址为我市)。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盖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权属证明;
4、案情说明(包括法律事实、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费用支出等)(盖章);
5、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文书;
6、费用凭证;
7、承诺书。

(七)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奖励申报对象(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向市知识产权局举报专利违法行为被查实,并对案件查处起到重要作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

(八)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2020年验收通过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盖章);
2、通过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验收考核的文件(优势企业培育期内获批示范企业的,视为优势企业验收通过,需分别提供确定为优势、示范企业的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盖章);
4、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九)专利奖奖励(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2020年获国家、省级专利奖的我市专利权人。

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表(盖章);
2、专利奖获奖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盖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十)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补助(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对象:

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于2020年度按期归还的、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下(不含)的我市企业。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担保机构还须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4. 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5. 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6. 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7. 企业纳税证明、承诺书等。

三、兑现流程及要求

1、申报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政策申报分为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其中:(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和(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满7年奖励采取网上申报,其他申报项目为纸质材料申报。

1纸质申报的项目需报送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附件2《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资金兑现申请表》电子版、所有申报资料的扫描版(PDF版,在申报期内报送到区科技局1310办公室进行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42日,联系人:章婷,电话:3508709

2网上申报的项目仅在网上申报、提交,不需要再报送纸质版材料,网上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049日,网上申报技术问题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史晶荟,电话:8221039。

2、信用自查。各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需对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园区将不予推荐申报。

1、党办〔2020〕26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2、《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资金兑现申请表》.docx3、纳税证明(2020年度),此表是证明格式,企业也可在税务系统上直接打印证明材料.doc4、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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