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高新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2 08:10  来源: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慈湖高新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慈湖高新区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为北至省界,西达长江,东至泰山大道,南到薛家凹路、湖北路、林里路、牡丹江路一线。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4.1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规划目标:建设成为创新、绿色、智慧、和谐的现代化新型园区。到规划期末,综合实力、对标融入、创新驱动、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迈向千亿园区的总体目标。

产业定位:推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22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提升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做强港口物流产业。

空间结构:规划确定园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两心、四带、三片”。两心:即以湖泊塘水系与笔架山山体形成的景观核心。四带:即以慈湖河绿化景观带,以娘娘山--笔架山--秀山形成的南北向绿化景观带,和以高压线防护带--东部山体形成的东西向绿化景观带、雨山河景观带。三片:以宁马高速为界形成东西两个片区及马钢片区。

二、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5-350657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5-8883280

传    真:0555-2324016

E-mail:user1978@mcc-ht.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后,以电话、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时限

公示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