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发布时间:2024-02-20 11:06   来源: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体:【    】
内 容:

    哪些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 复:

1.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两种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