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4-02-20 11:07   来源: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体:【    】
内 容:

    征地公告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哪些事项?

答 复:

(一)审批宅基地和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三)变更房屋、土地用途;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过户、土地流转;

(六)其它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