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发力严查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

发布日期:2024-04-07 08:36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慈湖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建立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执法查处严格的管理机制,推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和印发《慈湖高新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从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置”两个源头进行管控,对在建项目工地加强监管,通过走访、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工地严格遵守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在施工前完成建筑垃圾行政审批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施工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标准,落实好出入口路面硬化、过水池设置、冲洗设备安装等标准化建设和保洁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承担起工程建筑垃圾处理主体责任,共行政审批建筑垃圾处置12件、与施工工地签订《文明施工告知函》21份。

二是狠抓运输监管。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散装货物运输检查,制定24小时值班表,在园区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5处,排查过往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对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今年共检查运输车辆 800余辆,行政处罚车辆违规运输行为21 起,罚款6600元,处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起,罚款14000元。同时利用监控摄像头和可移动摄像头技防技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作,会同市城管局、交警、公安、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皖苏交界处、重要交通要道为检查重点,根据各自职责,严查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高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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