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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局,各指挥部,新慈集团,有关单位:
《慈湖高新区项目入驻并联预审暂行办法》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9日
慈湖高新区项目入驻并联预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慈湖高新区入区项目管理,增强项目决策科学性,促进产业集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自本办法出台之日起,凡招商引资、技改、增资扩建、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新慈集团土地厂房新引进项目属招商引资项目,搬迁项目属增资扩建项目)入驻慈湖高新区必须进行预审评估。
第二条 入区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无落后生产工艺, 无陈旧淘汰设备,无严重环境污染,无严重安全风险的项目;
2.原则上符合我区主导产业(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电子通信、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的项目优先;
3.原则上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达15万且企业亩均效益评级不低于B级,其中亩均投资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优先。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慈湖高新区项目入区预审、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3个工作小组,分别由招商局、经贸发展部、社会事务部作为牵头部门,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参与预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统筹该类项目预审工作。参与预审部门根据职能提出反馈意见。
第四条 预审流程
(一)项目入区预审:招商局负责慈湖高新区项目入区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经贸发展部、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委办、财政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新慈集团等相关部门参与预审。具体流程为:
1.项目单位或新慈集团向招商局提供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具体的项目情况、选址意向、建设内容、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情况、投产时间、政策支持等内容;
2.招商局初审后将拟新进项目基本资料电子档或纸质资料发送各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并反馈至招商局;
3.根据部门初步反馈意见和项目建设内容招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投资方背景、企业发展历程、企业诚信等信息进行了解;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商务洽谈,并形成考察报告;
4.管委会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周主持召开项目预审会,形成入区意见建议,提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经贸发展部负责慈湖高新区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规划建设局、环委办、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商局、财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预审。具体流程为:
1.项目投资单位向经贸发展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贸发展部对项目投资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2.经贸发展部将通过资料初审的项目资料发送至各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并反馈至经贸发展部;
3.管委会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周主持召开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会,会议形成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意见并提请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4.各工业地产类产业园自主招商项目、企业自行租赁厂房项目等需同时提供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预审流程参照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执行。
(三)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社会事务部负责慈湖高新区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经贸发展部、规划建设局、土地征迁事务局、招商局、环委办、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预审。具体流程为:
1.项目投资单位向社会事务部提交项目用地所在社区两委会议纪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事务部对项目投资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2.社会事务部将通过资料初审的项目资料发送至各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并反馈至社会事务部;
3.社会事务部牵头进行实地考察;
4.管委会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周主持召开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会,会议形成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意见并提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条 项目备案(立项)审批流程
经贸发展部负责慈湖高新区项目备案(立项)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具体流程为:
1.各预审工作小组将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决定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入区协议、亩均效益承诺函(无入区协议的项目提供)等项目资料提供给经贸发展部(化工类项目必须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正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贸发展部办理;
2.经贸发展部指导项目投资单位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 址:https://www.ahzwfw.gov.cn/)上完成项目备案(立项)网上信息填报;
3.经贸发展部于1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同时出具项目备案(立项)文件。
第六条 项目入驻并联预审应坚持高效规范原则,各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对三类工业项目及需赴外地考察的项目,最长反馈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七条 综合部(法制办)负责对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对审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第八条 项目审批文件材料实行文本和电子同步归档和管理,由具体承办人员每月整理一次,每年向高新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次。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经贸发展部负责解释。
附件:
慈湖高新区项目入驻并联预审工作小组名单
一、项目入区预审工作小组
组 长:唐海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东洋 招商局局长
成 员:王 俊 经贸发展部副部长
陈邵霏 一级主任科员(主持科技局工作)
孟 欢 规划建设局局长
冯中山 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圣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庭峰 环委办主任
汤翠芳 财政审计局局长
张 骏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韩斯翔 新慈集团董事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吴东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慈湖高新区新招引项目入区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
二、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工作小组
组 长:胡俊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俊 经贸发展部副部长
成 员:吴东洋 招商局局长
孟 欢 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圣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汤翠芳 财政审计局局长
张 骏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发展部,王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慈湖高新区技改及增资扩建项目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
三、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工作小组
组 长:方田青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立志 社会事务部部长
成 员:王 俊 经贸发展部副部长
吴东洋 招商局局长
孟 欢 规划建设局局长
冯中山 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圣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庭峰 环委办主任
张 骏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陆奎定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部,张立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慈湖高新区社区集体土地新引进项目预审事项的集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