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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3066676/202210-00023
  •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科技
  • 发布机构: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 文号:

  • 成文日期: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科技贷 解读
  • 浏览次数:

    1598
  • 政策执行机关:

    各有关单位
  • 政策制定/解读:

    科技局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3500659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关于《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科技贷”工作推进机制》的解读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2-06-20  09:31 信息来源: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要求,现对《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科技贷”工作推进机制》进行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解决轻资产、高投入、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自2018年起,安徽省已陆续有20余个县区与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科担”)合作开展“科技贷”工作。

二、政策依据

1. 《省委办公厅反馈意见》(皖政办复〔2018〕447号);

2.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皖科资〔2019〕29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的通知》(马政〔2021〕63号)要求,科技局线上线下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工作,组织专家论证会,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最后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形成“科技贷”工作机制。

四、主要内容

“科技贷”工作机制共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初审标准。注册在慈湖高新区内科技型企业(优先考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无负面清单。

第二部分,申报流程。每月5日前,企业向“科技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科技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初审推荐标准审核。由组长主持召开“科技贷”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初审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同意后,由“科技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推荐手续,以推荐函落款日为准,3个月内有效。省科担收到管委会推荐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推荐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上报授信审批。合作银行审批通过后,省科担开辟绿色通道对项目进行担保审查。项目审查通过后,省科担、合作银行与企业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及签订相关协议。项目放款后,合作银行将放款情况按月向管委会报备。“科技贷”专项贷款期间,若发生由管委会代偿事项,管委会将视情况书面通知省科担暂停与该合作银行“科技贷”业务。书面通知落款日后该银行新发生的“科技贷”业务,管委会不承担担保责任。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后,需在1个月内提取该笔贷款资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第3部分,成员职责。根据“优环境、稳经济”要求,慈湖高新区“科技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及时审核反馈推荐意见,同步了解申报企业其他相关信息。

第4部分,附件内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仅需填报慈湖高新区“科技贷”企业申请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反馈审核意见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省科担慈湖高新区“科技贷”推荐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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