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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3066676/202401-00024
  •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宏观经济
  • 发布机构: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 文号:

  • 成文日期: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政府投资
  • 浏览次数:

    616
  • 政策执行机关:

    慈湖高新区各部、局,各指挥部,新慈集团,有关单位
  • 政策制定/解读:

    经济发展局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3506636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慈湖高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3-11-06  16:02 信息来源: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2023116日,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印发慈湖高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慈管〔20231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国家在深入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同时,持续加强投资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行为。20194月,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标志着我国投资管理体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202329日,市政府印发实施《马鞍山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马政〔20237号,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并于2023522日印发实施《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程》(马政〔20239号,以下简称《市管理规程》),要求各县、区政府遵照执行,各开发园区政府投资管理参照执行。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市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投资政策,结合慈湖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正确把握政府投资的功能定位有利于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做好防风险和补短板工作有利于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高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有利于规范政府投资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法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和项目科学决策、严格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97日,经济发展局以《政府投资条例》为基础,结合《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管理办法》《市管理规程》等政策文件,总结高新区政府投资管理实际,理清起草思路,提出《区管理办法》总体框架。2023912日,在慈湖高新区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慈湖高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进行了多轮征求意见,书面征求高新区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区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20231013日,经过经济发展局会议的集体讨论,形成了《区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

经慈湖高新区2023年第34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慈湖高新区办公室于2023116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五、主要任务

《办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办法》制定的依据,界定政府投资的基本内涵、主要方向、基本原则。明确预算约束和投资方式选择。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明确政府投资决策依据、对象、审批部门和平台办理要求。政府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审批通过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由经济发展局等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内容以及规定简化审批相关事项。上级已明确、总投资在限额以下或为应对突发事件需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三)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制度。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分工、项目要求及对计划调整、预算 衔接、绩效管理、资金拨付的要求。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有关规划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由经济发展局组织咨询论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报管委会同意后,将符合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并根据不同阶段和成熟度实行分类管理。储备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

(四)明确项目法人制要求。明确建设许可及图审、招标施工及验收、决算审计及移交的要求。

(五)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及监督检查内容、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内容。

(六)规定新慈集团投资管理规则、项目库建设统一按照市级项目管理及施行日期。新慈集团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保障措施

从明确监管职责、监管方式、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责任追究方面保障政府投资资金的规范使用,强化规范约束,发挥好政府投资作用。

七、解读机关

解读部门:慈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解读人:魏雯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5-350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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