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43066676/202111-00044
  •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科技
  • 发布机构: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 文号:

  • 成文日期: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科技 高质量 发展
  • 浏览次数:

    1357
  • 政策执行机关:

    慈湖高新区各部、局,各指挥部,新慈集团,有关单位
  • 政策制定/解读:

    科技局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3508705

[部门解读]关于《关于促进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1-04-22  16:32 信息来源: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要求,现对《关于促进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也就是中关村的前身,拉开了我国建设国家高新区的序幕。30多年来,国家高新区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作为国家发展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是国家整体经济的一个很重要的战略支撑。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2020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对新时代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赋予新的使命和新的定位,明确未来发展的总目标,提出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进一步激发高新区创新发展活力,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起草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两个板块,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二)具体举措。包括六个方面共17条。一是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共3条,分别是加快创新要素集聚、强化高端人才招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共3条,分别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支持。三是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共2条,分别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四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共3条,分别是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深化毗邻区域合作、强化国际开放合作。五是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共4条,分别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设绿色生态园区。六是强化保障机制,共2条,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管理。

三、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各部门要深刻理解高质量科技创新对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创新意识,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质量。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仔细研究,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真正做到学透吃透,并将《实施意见》作为落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是抓好文件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把《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与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要与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相互融合,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创新高地”的作用,着力构建产业强势、特色鲜明、协同开放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要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相结合,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效益、优化产业结构,探索新动能引育生力军;要与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相结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打造双创示范基地再升级。

三是奋力完成考核任务。坚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紧盯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提前谋划,抓主抓重,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争先进位,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实现发展新突破,开创发展新局面,切实把“高”与“新”两篇文章做实做好,确保《实施意见》贯彻到位、创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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