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慈湖高新区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关于规范我市铸造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部门拟定了《慈湖高新区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11日前反馈至慈湖高新区经贸发展部。
联系人:孙通;联系电话:3501875。
邮箱:8725852@qq.com,也可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直接留言。
附件:1.《慈湖高新区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慈湖高新区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